但是安妙汐所管理的「幻彩光影」应该属于娱乐行业,这并未满足“必需品”,为什么他们也投资?
“照这么看起来这个Optimus公司就是针对我们林兴公司来的了?真他娘的不是东西!”邓辉暗淬一口。
随后他又看向安妙汐:“我说安总啊,你能拒绝Optimus的投资吗?毕竟你是「幻彩光影」的总裁,应该有这个权利吧?”
安妙汐缓缓摇了摇头:“我虽然是「幻彩光影」的总裁,拥有对公司一切的决定权,但是我无法决定他手中的股份。”
“这是为什么?”邓辉一脸不解的样子。
“因为他们手中的股份本来也不是我的啊......”安妙汐苦笑一声,“公司上市后,只要是拥有证券账户,就可以合法交易「幻彩光影」的股份,我只拥有「幻彩光影」60%的股份,其余的40%在大股东和散户的手里。
所以理论上来说,Optimus交易的是其他人手中的股份,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哦哦,大概明白了,就是说他们手中的股份不是你卖给他们的,而是他们从别人手里买的,对吧?”
“就是这个意思。”安妙汐微微颔首。
“这Optimus到底想干嘛?上次投资会我就看出来他们不怀好意,我都还没有开始介绍咱们林兴公司,那个大胡子就果断拒绝了跟我们公司的合作,真不是东西!”
林乐拍了拍脑子,他手指又在键盘上敲击起来。
邓辉听到声音,好奇地侧过头看向电脑屏幕,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阿乐,你看的这花花绿绿的都是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