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此前想要的鹅绒,就是这种生长在北极圈内的大型鹅身上的。
它绒毛粗密、洁白、蓬松且柔软的特点,让绒朵紧密,成团后也柔软饱满,具有很好的保暖性。
“向,这家供货商给我们的鹅绒存在问题,这是报告,有一些掺杂在一起的鹅绒,蓬松度只有700多。”
“700多?”
向阳愣了一下,这跟他想要求的顶级鹅绒蓬松度,足足差了将近100,还掺杂在一起了
这可不是小差距,蓬松度是直接决定着鹅绒性能的关键,蓬松度越高,说明它能锁住的空气越多,在身体周围形成的保温层越厚,在保暖性能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而同时,也意味着它的回弹性。
一个一捏就瘪下去的羽绒服,它的保暖性自然不佳。
“什么时候发现的?”看了一眼检查报告,向阳语带怒气。
整体的羽绒服设计都拿出来了,就差填充羽绒了,结果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好脾气的他也感觉脑门有点发冲。
“填充师傅发现的,负责这方面的助理他之前接触的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小约翰解释的同时,瞥了一眼向阳。
“这样啊…”向阳皱了皱眉,随即露出个耐人寻味的笑容:“那你让她去趟加拿大,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我给她3天时间。”
“行,我会跟她好好聊聊的。”小约翰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向阳狠么?一点都不狠。
这种事发生的话,一般开了这个助理都说的过去,但是向阳却没这么做。
可他很坏!
从法国飞加拿大,再从加拿大飞回来,路上既要处理好这件事的同时,还要把符合向阳要求的鹅绒样品带回来。
4件羽绒服…啧啧啧,想到什么,小约翰不禁动了动嘴角:“这事估计是那边供货商的人在捣鬼。要不我这边联系一下认识的人,直接从他们那边调一些过来吧。”
“不急,”向阳摇摇头,笑道:“告诉那个叫莎拉的助理,我要看的是调查报告,让她确认一下是不是那家公司在捣鬼。”
“你的意思是……加拿大鹅?”约翰马上领悟到了向阳的意思,他嘴里的加拿大鹅,是一个品牌,英文全称Canada Goose,一家成立在1957年,专门做羽绒服的,加拿大本土品牌。
<div class="contentadv"> 小约翰搔了搔头发,“他们怎么会给我们捣乱?”
“约翰,我们华夏有句古话,”向阳白了一眼好友,沉声道:“没有不透风的墙。”
“没有不透风的墙?”
“让那个叫莎拉的先去做下调查吧,这个事情等有确定的消息,再往上面说,明白了么。”
“嗯,我知道了。”
聊完这件事,向阳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发现时间再赶回剧组有些不现实后,便走去了勒梅尔的办公室。
助理出差要填写的表格需要这个创意总监签字。
就像他当初去华夏的时候,高缇耶要签字是一样的。
把事情大概的跟勒梅尔沟通了一下后,勒梅尔微微一笑。
他跟向阳的判断差不多,向阳的设计虽然流出的可能性不大,但爱马仕要做‘运动系列’的这个事,瞒不住多少人的。
奢侈品牌没什么反应是很正常的,大家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背后捅刀子基本上都是剑拔弩张的情况下,才互搞的。就算面子上不和,也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再怎么说,大秀的时候大家还是要打个照面的。
而且完全没必要这么做。
但对单一产品线的轻奢品牌,就不一样了。
他们看待爱马仕的‘运动品牌’线完全是另外一个角度,因为这是一个降维打击,还是刨人家祖坟的那种。
有的会直面竞争,有的会背地里做点什么,都没什么可奇怪的。
就像LVMH集团,想要收购爱马仕,也不是明目张胆的,而是偷偷摸摸,最后藏不住了才被迫现身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勒梅尔就跟小约翰不一样,他直接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最近上面有没有找你单独聊过?”
“没,他们找我聊啥。”向阳耸耸肩膀,“再说了,找我的话,我也不可能瞒着你,咱俩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摆着呢,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