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

“微臣只希望拐卖良人的拐子,已拐未卖的拐子,都处以磔刑(处死后并肢解尸体)。

明知道是拐卖行为仍然参与买卖,和拐子同罪,磔刑。谓之买卖同罪。

不应当卖还私自卖的,以过继立嗣为名进行拐卖,卖者杖一百,四岁刑。买者后来知情,也和卖者同罪。

告发拐子,奖励黄金十两。”

“这……”风行珺有些犹豫,迟疑道:“会不会太严苛了?”

傅玉棠躬身道:“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

惩罚与奖赏的根本,在于奖励百姓做好事,惩处那些做恶事的人。

既然他们做了违反法纪的事情,那便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微臣知道皇上仁慈,可是,若是宽容那些违反乱纪之人,减缓对他们的惩治,那那些被他们毁灭或者伤害的无辜百姓,又该由谁来维护呢?”

“那些受害的无辜百姓又做错了什么?”傅玉棠直视着风行珺,诚心发问道:“难道他们错在遵纪守法了吗?他们老实本分,用心生活,凭什么要遭受这无妄之灾?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善良,就得白白承受坏人的伤害吗?”

面对傅玉棠的质问,风行珺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