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觉得迪克的这种反应,就是看不起他,两人大吵了一架,闹得脸红脖子粗,要不是最后爱莎开始哭了,惊动了阿尔弗雷德,两人说不定会直接动手。
回忆到这里,布鲁斯没有继续收拾地下的书了,而是盘腿坐在了地上,随手拿了一本书开始看,然后,状似不经意一样问杰森:“你还在生迪克的气吗?”
杰森嗤了一声,挥了一下手说:“我才懒得跟他计较,他不是哥谭本地人,外地佬都这样。”
布鲁斯看着杰森的一举一动,感觉到有些奇妙,其实,杰森是布鲁斯认识的所有孩子当中,学习最好的,或者说,是文科学习最好的。
不论是多么艰深晦涩的文字,他都能轻而易举的背下来,而且常有哲思,文学想象力丰富。
可是他的出身,又让他带有一种与文人气质不符的野性,甚至有的时候会显得有些野蛮,说话和措辞也和文艺气质毫不沾边。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杰森小小年纪就充满了个人魅力,会吸引别人不自觉的去看他,探究这种矛盾气质背后的秘密。
“要我说,他可真是有点怪,不过,也可能是我有点怪。”杰森也坐了下来,拿起了一本书,一手翻书,一手撑在膝盖上说道:
“哥谭都是怪人,对吧?外人来我们这里,都会显得格格不入,这里的所有人,甚至包括富家子弟,都从来不对别人示弱,迪克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了。”
说到这里,杰森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他笑了一声,然后说:“我们吵架的时候,他连脏话都不会骂,甚至,对我骂他的脏话,感觉到非常震惊。”
说完,他抬眼看向布鲁斯说:“教授告诉我,对长辈说话要委婉一点,委婉的部分我说完了,我现在,可以直接说真话了吗?”
布鲁斯有些无奈的摸了一下他的脑袋,杰森挠了挠头,说:“迪克好像从来都没有融入过哥谭,他总是在家和学校两点一线,认识的人,除了韦恩庄园的这些人之外,就是贵的要死的私立学校里面的富家子弟。”
“可我不能就让他这样走入哥谭。”布鲁斯轻轻叹了口气说:“他和你不同,他远远没有做好准备,去面对这些黑暗。”
说完,他也看着杰森的眼睛说:“对于像我们这样,已经身处地狱的人来说,没必要再把一个无辜者拖进来,当他学完所有的技巧之后,他终归要离开这里,回到他的家乡去,回到那座美丽又平静的小城,过正常人应该过的生活。”
杰森停顿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说:“你说的也对,如果,他只是来这里上学的话,的确没什么必要接触那些黑暗的事。”
“哥谭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他在这里学到的一切社会规则,离开这里之后,都不适用,还有可能,会给他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所以,不学也没什么的。”
布鲁斯把爱莎抱了过来,制止她啃书的行为,他一边抚摸着爱莎的脑袋,一边说:“迪克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他的幸运,因此,也就没必要去和不幸的人,过一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