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纳投名状

看来韩东都想清楚了,所以才会有条件,陈杰不由得点点头,就听韩东说:

“所以,我才会跟你讲,我可以提供给你的证据,不要公布于众!”

陈杰看着韩东,好像有点明白了,这恐怕是韩东给小李老板的一份投名状吧?

于是迟疑地问韩东:

“您的意思是,这份证据我只可以拿给小李老板,不要给其他人,对吧?”

韩东马上点头:

“我就是这意思!广东项目跟李周同流合污,只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不这样做,即使有刘征的引荐,李周也不会把项目给我。”

韩东讲的也是实话,陈杰没有打断,听韩东继续说:

“现在我们三个都是当事人,相信不用我讲,你们心里也很清楚!我只是为了能够接下这单生意,并没有想到,这样做会让小李老板吃亏。”

站在小李老板的角度,也正是因为当时跟李周的同流合污,才让他误以为韩东跟李周是一伙的。

其实不论王兰奇还是陈杰,心里很清楚,除了生意,韩东跟李周没有其他关系,巴结李老板也是为了生意。

但韩东根本就没想到,这样做损害了小李老板的利益。

现在知道了,那么韩东就需要让小李老板知道他的无意。所以才会想用这份证据,跟小李老板纳投名状!

陈杰点点头,知道这逻辑没什么问题,韩东看着陈杰讲:

“这其中的原委,当然也就希望陈总帮我在小李老板面前解释清楚了!”

韩东这话,陈杰都听明白了,也不得不佩服韩东的精明。

昨天跟李晴的对话,让陈杰明白了李氏的内部矛盾。

没想到韩东并不知道这些详细情况,就能推测出问题的焦点在哪里!

韩东不但推测的很正确,而且现在拿出李周贪污证据,恐怕也正是美国公司苦苦寻找,但却找不到的东西。

对于美国公司而言,这难道不是及时雨?

可是陈杰仍有一事不明,韩东既然知道自己在跟李晴离婚,他怎么可以确定,自己可以帮他在小李老板面前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