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们的目的也不是说要和衙门对着干,那更不实际。
我们也只是为了让那些不法分子或者违法操作者有所顾忌,让他们晒在阳光下。
至于为什么是 一万个人点赞才行,当然是为了提升这件事的曝光度以及社会影响力。
自古民不与官斗,如果我们没有全国钓鱼人的支持,这个事情根本就搞不了几天。
这个你们应该会理解吧?毕竟你们也是年过半百的人了,社会阅历丰富。
只要有 一 万个人点赞,就可以得到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了。
当然按我的想法,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赢的。虽然最后可能他们没有什么实际的处罚,不过也可以让他们有所顾忌,以后欺压钓鱼人这种事情就会大大减少甚至杜绝掉。
当然这么做的风险也非常大,据我所知,国家禁捕十年。
明文规定不准承包任何自然水域,那些湖泊、水库、河流。
毕竟规定不准承包,他们只是承包了那片水域里面的卫生,就是每天捞掉自然水域里面的垃圾。
于是他们就对外宣称是他们承包了,然后养一些看家护院的护水员、护湖员之类的,所以才有了这里不准钓鱼,那里也不准钓鱼的这些规定。
实际情况都是他们私自定的,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但如果你要真和他们闹也是你吃亏,他们有能力承包到河流、湖泊,哪个不是‘地头蛇’,就算你报警,大概率也是没什么用的。
他们可以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还能承包下那么大片水域、湖泊的卫生变相养鱼,在当地的关系可想而知。
其实这种对全国钓鱼人的免费法律援助只要持续个一年左右,输赢不重要。
到时候钓鱼人的地位也会大大的提升,甚至随着舆论的扩散,甚至可能会引起高层的注意,从而出台一些对钓鱼人更有力的措施法规。
表哥,你作为这家公司的法人以及整个事件的推动者,肯定会拥有巨大的人气和粉丝量。
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接到各种业务,到时候还可以在全省开各种分会,赚钱肯定会赚到手抽筋的。
这个公司我会给你 10%的股份,亏了不要你管,如果成功了,只要不到两年,你的身家绝对是过亿的。
当然这个事情的风险也比较大,毕竟能够承包河流、湖泊、水库这些的在当地都是有权有势的。
我的意思是律师事务所的总部先开在江门市,这样我能罩得住,以后的事情就看你自己的努力了。
怎么样?只要你成功了,你懂的,如果你失败了,我看前台的妹子就非常适合你,最不济也能安排你出国避避风头。”
张爹和陈爹等人不住地点头沉思着。
的确如此,群主说得极有道理。毕竟大家都生活在这个国度里,钓鱼不过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罢了,又怎能与官方正面对抗呢?
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这句话历经千古不衰,成为永恒的真理。
他们起初的想法实在过于偏激了些,但如今这样倒是不错。
只要能取得一部分成果,再借助这些事件产生的影响,必定能够稍稍提高钓鱼人的地位——至少钓鱼人也算是有了组织作为后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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