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实在是太肥了,不愧是做贡品生意的家族。
都搬运几趟了,还没有搬运完。
难以想象胡家会有多肥!
还是少爷聪明,选择把林家给吃了,不然的话,让黄巾军得手,恐怕要成为白鹿乡的大威胁了。
王斌打开一箱箱财宝,清点着数量。
白鹿乡的乡民,对沈浩忠心耿耿,根本不敢对这些财物有非分之想。
在他们心中,这些财物理应属于圣人。
谁敢对这些金银珠宝有非分之想,不用沈浩动手,其他乡民就能把人杀了。
在乡民们看来,他们现在能活的这么好,全靠圣人庇护。
圣人在,白鹿乡就在。
任何背叛圣人的行为,都是重罪!
这些乡民,不仅仅崇拜沈浩,还给其他人洗脑。
都快发展成政教合一了。
当然,沈浩是讲科学的,从来就没承认过迷信思想。
都是乡民私底下搞的个人崇拜。
远处,贞珑望着堆满广场的财物,连连摇头:“小小一个地方豪强,都搜刮了这么多民脂民膏,难以想象那些朝中大臣的家底,又会有多丰厚。”
小春子在一旁也看的眼红:“贞少爷,你快看,林家居然这么富有,他们也不过是做贡油生意的!”
贞珑拿出折扇,扇了扇风道:“这不是好事,地方势力不断做大,朝廷的掌控力就会变弱,如果在与朝中官员勾结,恐怕会出现氏族门阀势力……”
小春子望着强壮的士兵,又说道:“贞少爷,白鹿乡打仗很厉害,居然能从黄巾军嘴里抢下肉来。”
闻言,贞珑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是认同的。
白鹿乡之主沈浩,有大才!
看看他治理下的白鹿乡,百姓安居乐业,人人都过的好日子。
他这些天四处走动观察。
发现,白鹿乡最普通的农民家里都养着鸡。
富裕一点的还养上猪了。
如果能在白鹿乡混到一个职位,猪牛羊都能养上。
而且,当兵的还顿顿能吃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