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唐伟东暗中掌控的,遍布世界各地的公司和机构,很多都向乞活军掌握的、伪装成慈善基金的账户中“捐”过款。
少的可能“捐”了几万美刀,多的可能“捐”过几个亿,反正他们又都没上市,也不怕别人查。老子做点慈善,向慈善组织捐点钱又咋了?
积少成多之下,就是靠着这些资金的支持,乞活军才能放开手脚,对爪哇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歼灭战”。
娜塔莎她们让渡了大部分、原本是属于自己的利益,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也算是为唐伟东的“立国”之战,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以后的论功行赏当中,唐伟东自然是不会亏待她们的!
将“金洲”、“兰芳”和“勃泥”三个地区,彻底的收入囊中之后,乞活军立刻“登门”,拿“鞭子”抽着星岛,让他们派了一大批人,前来为大唐特区把脉,然后制定相关的律法和各种政策。
在金融政策方面,基本上大唐特区就是完全拷贝的星岛金融政策,他们需要制定的,是关于民事方面的律法和政策。
至于刑事方面的,也是可以借鉴星岛的。尤其是,星岛可是全世界执行死刑率最高的国家,这一点唐伟东还是比较喜欢的。
对于某些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的坏家伙,和罪大恶极之徒,不杀,难道还要留着他们过年吗?
其实,国内的刑法也还是很不错的,就是某些执法部门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罢了,加上法官判案,喜欢“随心所欲”,以及后来的“刑不上士大夫”,所以才给人造成了某些不良的印象。
真要是能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只要是能做到公平、公正,提高某些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相信大多数人还是能信服的。
与这些星岛专家们同来的,还有一些行政人员,他们是来帮助大唐特区管理民政的。
不过,就星岛那个小地方,也没那么多人手供大唐特区使用。
所以,一般是一个星岛民政官,带着一群临时提拔起来的“军转干部”,来治理一个地区。这也算是老师带徒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