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我方一旦同意了,葡国将莲花岛作为一个殖民地放弃,那可就坐实了莲花岛是殖民地的身份。
而殖民地在脱离宗主国,在宗主国放弃对其的殖民统治之后,那之前的殖民地,就有可能并入宗主国,或者独立成国,乃至成为原宗主国的自治领地等选择。
要是我方接受了葡国放弃的“海外殖民地”,那在法理上就给莲花岛和航康等地,脱离我方留下了可乘之机。
这是我方绝对不可能允许出现的情况,所以我方才坚决不接受葡国的“好意”,我们的态度就两个字:收回!
我方只会以“收回”和“归还”的方式,拿回自己的领土,其他一切说辞和方式,都免谈,这个没得商量。
既然葡国愿意归还,我方还同意收回,这事不就简单了嘛,剩下的只需要谈一下归还的日期就是了。
可是吧,之前不是说过嘛,葡国这个撮尔小国,就特么的是喜欢犯贱。
这次也不例外,他们在归还的日期上,又开始“整事儿”了。
关于航康问题,中英双方谈了两年多,小葡觉得,约翰牛的面子是面子,老子的面子就不是面子吗?
就算不能跟航康似的谈两年,莲花岛的问题谈个一年半载,没问题吧?
结果我方根本就不搭理他们,四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莲花岛回家的谈判。这特么哪里是谈判啊,还不如直接说是通知呢!
本来双方都谈好了,时间也定下了,但是我方去葡国签协议的时候,葡国的总统又跳出来出幺蛾子了。
他说,莲花岛回家的时间,放在本世纪内(99年之内),不太合适,或许可以等到下个世纪再说(2000年之后)。
而且在确定莲花岛回家的日期上,葡国人还提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