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房屋安置,梅佳还要求开发商补偿500多万元。
实际上,她已认同了170多万元的补偿,可对外,她还是声称,“不管给多少钱,我只要房子”。
这一局面,有点像某些乡村地区的牲口市场,中介与买卖方互不开口,“摸手认数”满意为止。
两个星期之后,梅佳最终签了字,异地实物安置“成交”后,拿了90万元补偿。于是,有了“政府给封口费”的传言,甚至言之凿凿“有数十万元”之多。这期间,也有许多记者致电梅佳,可她还是否认有“封口费”,对“是否希望的结局”,也未直接回应,她只是在面对众多的媒体时说:“我父母是上世纪50年代初三江第一批干校生,父亲是名老检察官。”
坊间各种猜测传闻又纷至沓来。相较而言,黄老武面对的开发商似乎更具政府背景。开发商方面表示,“作为外企,我们在拆迁中是非常克制和讲规矩的。”
这是曾家辉在一次亲自召集几方当事人,当面了解情况的开发商说的话。
在这个情况了解与沟通会上,曾省长了解了他们之间三次谈判协调细节。
按照评估价格,梅佳楼房价值247万多元,可她说:“我从未考虑过货币安置,从未向开发商开过价。”梅佳说。
开发商负责拆迁工作的项目经理则表示,梅佳虽没有提出过货币补偿,但曾经让开发商报价,“她说,你们一直往上报,直到我喊停。”
开发商最高愿意出到350万。但梅佳就此再也没有理货币补偿这个茬,一心要还房。前后进行三次协商。第一次协商,梅佳除提出在原拆迁范围内还营业房,“一楼还一楼,二楼还二楼,朝向不变,左右均可”,还提出两项共计500余万元的赔偿。因无法满足该要求,双方首次接触不欢而散。第二次协商梅佳又提出:“补偿楼顶10平方米断水冒亭和85平方米违章建筑,赔偿被盗物品价值12万、装修补偿18万”。并尽早提供相同面积过渡门面等。因梅佳要求按原面积安置,且不补差价,双方未达成共识。
对此,拆迁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解释,,“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不能支持,但开发商仍然愿意给予她一定赔偿。”
国土资源厅的人说,“我们今年下达行政裁决书,要求黄老武15日内自行搬迁。即使这时,我们仍未放弃协商,双方甚至一度达成协议,包括新房的交房标准,临时过渡的补偿等都无异议,但最后户主还是不肯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