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林枫要跳舞?

刘晓山让下属给这刘诗曼去了,他在这边专门陪着林枫。

“哥,坐这里。哥喝点水。”刘晓山很是殷勤的让林枫坐下休息,亲自倒上了一杯茶。

林枫喝了一口,苦中带甘,还不错。

“哥,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刘诗曼了?”刘晓山忽然挤眉弄眼的说道。

原来,刚刚林枫稍微一走神的样子被他看到了,所以才如此问道。

林枫一眯缝眼:“什么意思?”

刘诗曼那种美女,林枫当然会喜欢,但是现阶段也仅仅就是喜欢而已。

“哥,你要是喜欢,我就帮你弄到手呗,这妮子虽然来的时间不长,但是打她主意的色狼可是不少。”刘晓山讨好的说道。

这是一个向林枫献殷勤的绝好机会,刘晓山可不想错过。

一是林枫的名气摆在那里呢,二是因为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林枫是老板王宗亲自交代下来必须要好好配合的人,刘晓山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林枫和老板王宗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讨好林枫,其实就是在讨好老板一样。

“呵呵,你觉得刘诗曼会看上那些苍蝇?”林枫笑道,然后悠悠然说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强扭的瓜虽然可以吃,但是不甜!”

他要是真的想得到刘诗曼,完全可以让刘诗曼追自己,哪里用得着林枫却费这个心思。

刘晓山听的一愣一愣的,旋即看向林枫的眼光里都是崇拜之情!

现在的林枫在他眼里,只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牛!两个字:真牛!

都说林枫出口成章,今天刘晓山算是见识到了。

听听,人家说的这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不但折合押韵,而且短短两句话里面,似乎带了至高的人生哲理,让刘晓山这么一个庸俗的人听了,都感到回味无穷。

怪不得那么多女孩子疯了一般的爱上林枫,不说这张帅到了极点的面孔,就这一首诗出来,也能让那些人疯狂尖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