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苑中,满满当当摆满了扎着红绸的箱子,红彤彤的一片,一派喜庆之色。
端宁拉着沈宝昭的手,苦恼道:“宝昭,你不会让我以后叫你小舅母吧?”
论辈分算起来,确实是该如此。
沈宝昭嘴角抽了抽,拍了端宁一下,佯装怒了:“我有那么老吗?之前如何称呼,之后便如何。
咱们之间哪里还要计较那么多。”
端宁缩了缩脖子,摆了摆手,“我这不是怕小舅揍我嘛。”
让采薇将添妆的匣子拿了过来,对着沈宝昭努了努嘴道:“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沈宝昭有些狐疑,打开一看,一座金灿灿的送子观音映入眼前。
这手笔,果然很端宁。与送裕郡王妃的寿礼没有什么区别。
沈宝昭的表情有些难以言喻,端宁见状,忙解释道:“你可别小瞧了这座送子观音。
我可是让法华寺的秃驴,不,高僧们开过光的。”
“很灵验的,肯定让你三年抱两。飞燕成婚我送了她一座,你看她不就有了嘛。我哥因着这事,最近对我脸色都好了很多。”
冯飞燕本也想来给沈宝昭添妆的,因着查出有孕在身,薛盛便阻拦着没来成,现在还在家里头生闷气呢。
据说薛盛如今是二十四孝好丈夫,天天没事就陪着媳妇傻乐。
沈宝昭没好气道:“借你吉言!”
崔明珠送来的倒是很合沈宝昭的心意,是一本医书。
虽沈宝昭也有,不过她有的是手抄本,崔明珠送来的这可是神农氏亲手所书,千金不换。
沈宝昭有些不敢收,这太贵重了。
“宝昭,你就收下吧。这医书放在我家藏书楼里都快生灰了。我特意让人从清河给我送来的。
宝剑配英雄,这书就该是你的。”
崔明珠直接将书塞到了沈宝昭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