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活没法干了,我都想撂挑子回家算了。”吴四宝一脸苦大仇深。
从古至今,汉奸无非也就是那么几种。
第一类都是有共识的,就是放到古代就是无父无君,背逆祖宗的那些人,例如清末的吴三桂,佟养正一类...
第二类,是一些迫于无奈的人。
这些也就是所谓的白皮红心之辈,他们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为了保住一条小命,又或者为了能生活下去而做了汉奸,
实际上,他们对自己的身份比较反感,也基本没做过什么坏事儿,或者尽量克制自己不去做坏事。
第三类,就是那些没有国家民族的概念,有奶就是娘的人。
这些人只为自己活着,不管对错,不论道德,只要有足够的好处,杀人放火也毫不犹豫的人。
第三类人是最多,也是最令人讨厌的,吴四宝,李群都属于这种人。
他们成为汉奸,就是为了获得利益。
所以,当自己的利益没有保障,这些人心里便会产生后悔的想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走人。
“四宝,你别怪我说你。”佘爱珍托了托刚刚烫好的头发,转头说道:“你以为你现在还是在小通桥做买卖。”
“你现在是汉奸,没人会待见你,你要是不在七十六号,有的是人想弄死你。”
“你根本就没得选。”
吴四宝愣了一愣,嘴角不禁有些发苦。
他原本在老家南通呆的好好的,林盼儿死了之后,佘爱珍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从沪市赶到了南通。
吴四宝大受感动,没有犹豫就跟着她回了沪市。
接着,又在季云卿的引荐下,加入了七十六号。
可现在,他才知道,当汉奸也没这么容易。
“四宝,要是你真想走,我也同意,不过,咱们总不能这么空手离开沪市吧。”
有事,第三张十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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