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叶寒西在一点点渗透她。

先爬上她的床,然后闯入她的生活,最后让她习惯有他后便再也离不开!

啧,不亏是叶寒西。

真狗。

黎温荞嫌弃撇开他的衣服,却在手指攥上他的领带时停下了。

不得不说,人的肌肉记忆真可怕。

这布料的触感让她恍惚想起曾经给叶寒西打领带时,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眼睛上。

现在想来,那眼神应该是喜欢的吧,只是他不懂得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黎温荞叹了口气,将他的衣服全部收进衣帽间。

她想,在他没学会怎么爱一个人时,她是不会轻易与他复合的。

踌躇间,她脑海里出现一个人。

想起昨晚经历的事情,她这个时候,是应该给对方一个答复了。

她拿出手机,拨出一串号码。

“嘟”声响了一分钟,没人接。

好一会儿后,她再次拨出电话,就在她以为依旧没人接时,听筒里传来一道很轻的声音:“温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