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血海祭坛

执魔 我是墨水 3321 字 2个月前

千屠子点点头,又是一掌拍在铜盒上,取出下一个名牌,点人上祭坛。

有了青年文士的先例,不少参比者有样学样,都不全力释放煞气了。

于是,有的人点亮了1200块水晶,有的点亮800块,有的点亮1500块。大都取得了分数。

分数虽少,比起之前的零分党们,倒是强上了不少。

只是这样一来,便与血海祭坛存在的意义背道而驰了。

宁凡漠然看着一个个参比者,这些人在登上祭坛前便做好了取巧的准备,便生了怯意。

且他们怯的,是各自犯过的杀戮,一路累积的煞气。

如此未战先怯的做派,便是取巧入了杀戮殿。又能有何前途?

未战先怯之人,道心自然强大不到哪里去。

不敢面对自身罪孽者,道心自然强大不到哪里去。

宁凡摊开手掌,看着自己白净的手掌。眉头紧皱。

这手掌看似干净,实则早已染满鲜血,沾满罪孽。

一路走来,他趟过太多血海。犯过太多杀业。

他从不逃避自己犯下的罪孽,他不会杀了人之后,再给人安一个罪名。让自己心安理得。

他杀戮,非因恶,他不杀,非因善。

世间无奈,岂是一句善恶可以说清!

身修士,一旦踏上修道之路,便要做好杀与被杀的准备!

“下一个,于昆!”

“下一个,赵青!”

“下一个,赤真!”

“下一个,宁凡!”

宁凡看着自己的手掌,脑海中回荡着一幕幕血海恩仇。

他忘了去看他人成绩,惊醒之时,才发现已轮到了自己。

身旁站着于昆、赤真二人,皆是苦笑。

“赤某点亮了12490块水晶,于兄点亮了9455块水晶。”

似乎知道宁凡一直在走神,没有关注自己等人的成绩,赤真解释道。

他二人,皆出了全力,释放了所有煞气,并最终抗下了各自的煞气反噬。

他们的道心不弱,皆是一时之选,可惜在这场大比中遇到了宁凡,终是无缘加入杀戮殿。

“宁兄,希望你能再一次令于某惊讶。”于昆劝勉道。

“我上祭坛,不点亮水晶。这祭坛存在的意义,不是了点亮水晶。”

宁凡目光时而清明,时而茫然,渐渐地,他从这血海祭坛之中,感觉到一股悲凉的氛围。

这悲凉感,罕有人可以感受到。

唯有真正直面杀戮、久经血海、身心疲惫、却不得不战的修士,才能感受到这股悲凉!

一步步走上祭坛,宁凡立在巨碑之下,闭上了眼,迟迟没有伸出手,按在巨碑上。

一站,便是一日!

脑海中,一幕幕杀戮重演。

他立在祭坛之上,一日过去,仿若与祭坛合而一!

“奇怪,这宁凡何迟迟不点亮水晶,他在做什么?”无数东天命仙不明所以。

唯有真仙之上的老怪,才隐隐看出,宁凡的身上,正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道蕴渐渐凝实!

而唯有极少数杀戮殿高层人物才知晓,宁凡正在做一件罕有人能做到的事情!

费和双目圆睁,有如驼铃,兴奋之极,他看到了更加完美的宁凡!

姚青云不可置信地看着宁凡,银牙紧咬,心中反反复复回旋的只有一句话。

“剥离因果...他竟真的能做到!大长老竟猜中了!这种事情,便是我等杀戮殿长老也做不到!他何可以做到!”

冥海仙王目光忽然空前凝重,他不惜耗费重金,开启血海祭坛,的,就是要看到宁凡剥落因果的一幕!

不,不仅要看到宁凡剥离因果,他还想看到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情!

除了历代杀帝与大长老,无人知晓的一件事情!

那件事情,比剥离因果更难做到!

冥海仙王想看到的,便是那一幕!

“若他真能办到此事,我杀戮殿便不会因此而自封血界、绝迹东天了!还有延续的可能!”

一日,两日,三日...

宁凡站在祭坛之上。一站便是十日!

他分明闭着眼,却仿若能感受到整个杀戮城的悲凉,整个血海星的悲凉,整片血海星域的悲凉!

那悲凉,是一入修界、再难回头的无奈浩叹。

那悲凉,是一入血海、永沦魔道的自省自伤。

宁凡隐隐约约感受到,在这血海星之上,有一个入口,可通往一处中千世界。

那中千世界,便是杀戮血界。

杀戮血界之中有修士。有凡人,凡人与修士,竟同生一界,彼此罕有纷争。

仿若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宁凡,杀戮殿的存在,就是了守护血界裔民...

只保护这些裔民,故而有了杀戮殿...

没有人一出生就想做一个魔头,没有人一出生就想杀戮天下、染血人间。

没有人一出生,就想加入杀戮殿。做一名杀人如麻的魔头杀手...

了守护血界,杀戮殿修士杀人如麻。

这祭坛,不仅仅是给杀戮殿修士升煞气的,更多的。却是想助杀殿修士解脱因果、洗去罪业。

这祭坛祭祀的,不是天,不是地,而是杀殿修士平生所杀的亡魂!

一切恩怨。都会随着死亡结束,云散烟消。

终于,宁凡睁开了眼睛。他的双目有如北斗星辰般澄澈明亮。

他感到,这一刻的自己,仿若与祭坛合二一。

他摊开手掌,感觉这一刻的自己,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玄妙神通。

忽然间,一股大神通的伟力从祭坛中散出,加持在宁凡身上。

惶然间,宁凡发现自己个头矮了一些,模样更加文弱了些。

他,变回了少年之时的模样,修也好似在一瞬间消失一空!

但他没有任何慌张,他的双目仍是平静的,仿若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