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听着叶枫的话,笑着点了点头,显然,他清楚的很。
“疯狼,你作为狼群的一份子,我很高兴能和你并肩作战,这是我的荣幸。”
队长冲着叶枫举起了酒杯。
“队长,能在您的麾下,和您一起并肩作战,也是我的荣幸,作为狼群的军人,我感觉无上光荣!”
叶枫站起身,站得笔直,举起酒杯后一饮而尽。
“坐!”
队长挥了挥手,然后站起来之后大声道:
“我,从小时候就想要成为一个军人,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从一个密西西比州的穷小子,变成了美国的三角洲部队的军人,加入了绿扁帽下属的行动队。”
队长顿了顿,解开衬衫,露出了胸口上的一个硕大的纹身,那是一只黑色的鹰,鹰的眼神凶狠,黑鹰的头上还戴着一顶绿色贝雷帽,鹰爪还抓着一把剑。
“这是我的荣耀!三角洲绿扁帽特别行动队的专属纹身!”
队长拍了拍胸口的纹身,一脸的自豪,那是他荣誉的象征。
“我,十七岁入伍参军,十九岁进入绿扁帽,23岁开始带队执行任务,百战百胜!那时候的我,意气风发。”
队长猛的干掉了杯子里的红酒,然后一抹嘴巴,继续说道:
“27岁,我退出三角洲部队,离开了我带领了四年的绿扁帽特别行动小组,28岁,创建狼群!”
队长哈哈大笑,一脸张狂。
“28岁起,我成了狼群的创始人,从那时,大家都叫我队长,我用了七年时间,把狼群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超小型佣兵团变成了一个世界闻名的,佣兵界的无冕之王!”
佣兵们齐声欢呼,站起来一起举杯。
“敬队长!”
叶枫高高举起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