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罕跌倒后,就一直坐在地上,他的心脏功看起来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林格暗笑,这就是个假大胆的神父。
他将他扶起来,默罕总算缓过劲来,胸前不停地画着十字,不中断的说着上帝,上帝,上帝饶恕我吧,特语无伦次已经到了搞笑的程度。
默罕不得不被吓着,当他凑到那个小窗口的时候,骷髅人从另一面在观察,默罕正好看见那对发出幽灵一样,裹着黑雾的两只眼睛。
我太倒霉了,默罕说道。
倒霉吗,你有我这么倒霉,你在跟我拼惨吗?
默罕在他风华正茂的时候,就被教会派到这偏僻都不能再偏僻的村子当神父,可以说,这是流放。
默罕的教义很差,对圣经一知半解,对上帝不是那么尊重,脾气也不好,也没钱送给教会的掌事人,更不会奉承媚笑,因此,他就来到这个该死的村子,一个被上帝遗忘的地方,他需要给一群愚笨粗鲁,原始顽固的村民传授上帝精神的精髓,难度可想而知。
工作的难度,加上心情不好,多年后,默罕就变成了这副样子,酗酒,经常幻想,经常做恶梦,不负责任,最让村民讨厌的是,他不喜欢做弥撒,还骂人,总之,林格觉得,这就是穿着神父外衣,愤愤不平,嫉世愤俗的糟老头子,有时,林格觉得很可爱。
就像刚才那样,被骷髅人吓得魂飞魄散的样子,要是将这件事讲出去,默罕一定会很丢人吧。
默罕是个聪明的人,从林格的阴阴坏笑中,知道这个该死的混混心里在想什么。
“你不能这么干,拉斯普京。”
“那我们谈谈。”
“你没有任何的筹码跟我谈判!”
林格遗憾的双手一摊,默罕妥协了,道:“那好吧,你这个让人想着丢进粪坑的家伙,你要怎么样才不会将这件事说出去呢?”
“好说,你只要不再纠结你的狗被我吃掉的事情,我就不说出去。”
默罕的狗,叫波尼雅,黑色贵妇人犬钟,怎么都养不大的那种,那是默罕的精神寄托,神父,一般是没老婆的,也是不允许娶老婆的,波尼斯就是他最大的伴侣,他像情人一般对波尼雅无微不至的照顾,波尼雅病了,默罕会伤心,波尼雅不吃东西,他自己也没什么胃口吃东西,就是这么一只挚爱的宠物,却被眼前这个小混蛋骗进了白桦林,不但把波尼雅杀了,还骇人听闻的将波尼雅整只吞进了肚子,哦,上帝,当默罕查明真相后,简直是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他一上帝的名义发誓,一定要将林格送进地狱。
林格赤裸裸的开出这样的谈判条件,默罕愤怒的攥紧拳头,攥得吱吱响。
“你可以不答应,是的,神父,你不是喜欢上了凯思林吗,我明天就是告诉他,你是个懦弱胆小的,一点都不像你自己做的那样,那么的勇敢,你就是个胆小鬼。”
“闭嘴,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