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 问题很多,但都不大

毕竟那是高度保密任务,不可能随便告诉当初还远在东京的曹志强。

不过等曹志强回京了,估计就能知道具体进度了。

反正这些所谓的保密玩意儿,对曹志强肯定是放开的。

总之,目前来看,红光运输公司,应该是最适合先一步来香江开分公司的。

虽然红光运输公司还只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公司,暂时不具备独立的公司资格,依旧是披着红光机械厂的皮,但这种事情不难办。

只需要通过某个海外投资公司,在香江成立一家空壳公司,然后再跟红光运输公司进行股份制合作,搞成一个合资公司,那就可以了。

到时候,红光运输公司,就只是那家新成立的合资运输公司的大股东,自然有权利派人去香江工作。

至于以后红光机械厂真的裁撤了,产权的问题。

这也不怕,只需要合资公司成立的时候,签署一个受香江法律保护的合同就行。

只要合同写明,合资公司只承认红光运输公司为公司的股东,红光运输公司作为股东方,如果产生法人变动,需要提前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如果在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红光运输公司强行变更法人,或者强行变更原先的股东构成,红光运输公司的股份,将会强行移交给合资公司另外的股东。

嗯,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具体的,找香江本地的律师起草合同就行,保证把内地公司拿捏的死死的。

反正,曹志强的目的,只是借一层国企公司的皮,或者说是壳子,可以让自己以及自己看好的人,合理合法的来香江工作生活。

至于具体的投资,当然还得自己掏。

不过话说回来了,要是这样的话,恐怕还得先把朱霖搞过来。

不为别的,就为了朱霖身上的“爱情基金”!

朱霖可是系统认定的“爱情天使”啊,只要给她花钱,自己就能得到十分之一的返利。

更有意思的事,爱情基金的那些钱,隐秘程度极高,国内根本查不出。

换言之,如果自己想在香江大展拳脚,最好的办法就是花朱霖的钱,办自己的事儿。

可朱霖目前的工作关系,在红光电影厂里,不在红光运输公司里,这就难办了。

因为红光电影厂,不完全是红光机械厂说了算,还得受电影局的管辖。

因此,红光电影厂能不能来香江发展业务,不是曹志强这个厂长说了就算,还得电影局那边拍板才行。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大。

等回国了,可以先去国内问问,能不能以电影厂的名义,在香江这里成立一个分厂。

为了方便,最好还是老办法,也就是找个外资先在香江成立一个空壳公司,然后跟红光电影厂合作,成立一个由红光电影厂占大量股份的合资公司。

这样一来,就等于香江成立一个新的电影公司,而红光电影厂,只是这家新电影公司的大股东。

用这种方式,自然就可以把红光电影厂的员工,派到香江的电影公司,进行相关的电影拍摄。

如此一来,香江的这家电影公司,拍摄的作品不光可以在香江上映,也可以借着红光电影厂的身份,来大陆上映,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

所以关键还在于,电影局等相关部门是否同意了。

不过就算不同意也没关系。

大不了,回头把朱霖的工作关系,调动一下,调动去运输公司,兼任一个内勤管理岗就好。

这样一来,朱霖依旧可以用红光运输公司员工的名义,来香江工作。

至于朱霖来香江后,是否还做其他第二职业,比如拍电影或者经商之类,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也就是说,只要小心一点,把朱霖搞来香江,问题不大。

所以这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朱霖,愿不愿意来香江发展!(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