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会?”林大爷眼睛一亮。
“真不会。”曹志强坚决摇摇头,“一点不会。”
“可惜,可惜。”林大爷一脸遗憾的摇摇头,“那就只能干聊了。”
“干聊好,干聊更正式。”曹志强笑道。
林大爷点点头:“喝水吗?”
“不用了。”曹志强笑了笑,“来之前喝了不少水,还喝过咖啡。”
“啊。”林大爷笑了笑,“跟娄晓娥喝的咖啡?”
曹志强下意识一挑眉,对林大爷知道这件事很是诧异,不过很快点点头:“是。”
“娄晓娥啊。”林大爷抬起头摸了摸下巴,“这个女人还行吧,虽然市侩了点,但还算是团结对象,跟她接触还是可以的。”
说到这,林大爷看了看曹志强:“不过,好好的,你干嘛招惹她?”
曹志强想了想,略微斟酌了一下词语,然后就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按照曹志强的说法,她在很早之前,也就是在承包红光出版社之前,就想通过娄晓娥的关系,去香港发展。
毕竟他有写歌跟唱歌的才华,写书也很厉害,如果去香港发展,得到的只会更多,过的也能更好。
这个理由很合理,毕竟这时期,但凡是个普通人,都想着去香港发展,只是大多数人没机会罢了。
只是曹志强承包了出版社,并且被那个代号“迷雾”的神秘组织选中当中间人之后,他有一段时间就没了这个想法,直到娄晓娥忽然又来了,他又起了心思。
因为曹志强认为,那个迷雾组织大概率是国外组织,换言之,曹志强以后大概率会频繁出国。
当然,以林大爷的能力,安排曹志强出国并不难,但这样做的话,多少有点痕迹。
所以为了安全期间,曹志强希望通过更加合理的方式出国。
这期间,曹志强想过去日本或者欧美,毕竟日语跟英语这两门外语,他交流起来完全没问题。
但这些地方呢,国家投射的力量太弱,他怕有个万一,就被人扣住回不来了。
因此,他想来想去,觉得最好的活动场所就是香港。
香港现在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但又跟中国特别近,是中国目前跟西方交流的主要口岸。
去那里的话,曹志强不需要改变国籍,还可以用经商的名义打掩护,更好的为祖国服务。
这其中,娄晓娥的身份就比较重要了。
如果曹志强通过娄晓娥的关系,去香港定居,那这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
只不过娄晓娥跟他非亲非故,所以想要让娄晓娥帮忙,必须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曹志强跟娄晓娥以前是邻居,加上曹志强之前在京城开了家名叫“食为天”的餐馆,之前还拉着四合院里的何雨柱一起干,给了他一成干股。
何雨柱跟娄晓娥有男女关系,俩人还有一个孩子,而且这次娄晓娥回来,至少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何雨柱,是想跟何雨柱重归于好,重新组建家庭。
因此,曹志强就以“食为天”为诱饵,跟娄晓娥谈了个交易,决定把曹志强手里的“食为天”股份全部卖给娄晓娥,娄晓娥则给曹志强二十万美金,并且会给曹志强提供香港的律师,帮曹志强进行投资移民。
没错,曹志强的想法,是他要先赚钱,赚到钱后,再用自己的力量,以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香港。
这样一来,他在外人眼中,就是个普通的贪慕繁华的有钱人,这种人是最不需要防备的。
到时候,他去了香港后,会先开个娱乐公司,踏足娱乐圈,继续唱歌赚钱,与此同时还要开个贸易公司,进行与大陆之间的贸易。
有贸易公司当掩护,只要国内提供一定的便利,那么今后跟“迷雾”交易就更加方便了。
香港是个自由港,金融业也相当发达,简直是完美的走私圣地。
不过,如果业务扩大,还需要林大爷用用力,在蛇口方面扩建港口跟基础设施,尤其是要修个大型机场跟铁路线,这样才能更方便的运输“特别货物”。
除此之外,海南也是个好选择。
曹志强觉得,除了蛇口外,海南也需要搞个隐秘的带机场的港口,方便今后跟“迷雾”的进一步合作。
总之,曹志强认为,跟迷雾的合作,一定要隐秘隐秘再隐秘。
这期间,曹志强必然要到处跑,最起码要内地香港甚至国外到处跑。
如此一来,他必须有个合情合理的身份才行。
只是商人身份的话,还不保险,但如果再加上国际艺人身份,这就完美了。
要是曹志强成了国际知名的大明星,那跑去各国就很正常了。
而一个娱乐明星,正常来说也不会被人怀疑是间谍,毕竟正常来讲,娱乐明星根本与敏感行业不沾边。
至于娱乐明星还搞贸易公司,这再正常不过,赚了钱自然要投资多种行业。
曹志强的意思呢,他准备去香港后,就继续跟娄晓娥一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