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效又没说必须一种,他搞一些这个时代能出现的特效不就行了?
当然了,国内这方面还是敏感了些,不过以后只要找机会去香江,在香江那边组建个特效工作室,搞点人,制作点模型装装样子,再搞点神秘感,那不就可以了?
到时候,他光卖特效,就能赚的盆满钵满了。
不不不,卖特效不行,容易穿帮。
干脆以后自己只给自己制作的电影制作特效,就特立独行,就保持神秘感。
而且特效也要紧跟时代,不能太超前,就做到跟好来坞特效一个水平,偶尔稍微超出,反正是现在的科技水平能做到的就行。
等等,不一定非得电影啊。
这玩意既然是后期特效制作机,又不是专门针对电影,不光可以制作画面特效,声音特效也能做。
换言之,他如果把空白的录音磁带或者唱片弄进来,一样可以在这里,把他想的音乐录进去。
到时候,就不需要录音室,也不需要灌制唱片,可以省了多少事儿,省了多少成本?
电影录像带,此时在国内发行都得交给中影公司,这就算了。
可录音磁带的发行却不受控制,不是非得某个公司垄断经营。
不对,还是算了。
灌唱片也不费多少劲儿,节省的成本很有限,没必要这样搞,要不然人家问起来很难交代。
最多在这里搞点黑胶唱片啊,唱片啊啥的,弄点珍藏版就算了。
普通的录唱片,还是正经做就好,反正录唱片又花不了多少功夫。
咦?
这么说来,哪怕在国内,那部致敬言叶之庭的电影也还是可以继续拍。
就算现在制片厂拍摄的电影必须统一交给中影公司发行。
但曹志强记得,此时国内还没有电影版权
一说,中影公司只是收购电影发行,并不是买断影片版权。
只有一些注意版权的,主要是一些合拍片,才会签署个版权归属合同,但在国内来说,这个合同没啥用,因为不管你版权归谁,要发行就只能给中影公司。
但是,九三年之后就不同了。
曹志强记得,好像电影改制之后,那些没明确说过版权归属的老电影,在五十年版权保护期作废之前,是自动归属电影制片厂的。
比如后来的上海美术电影厂,曾经一度快吃不上饭了,后来光靠吃版权就吃到撑。
同样道理,自己的电影如果做的好,就算现在吃不到大头,但以后可以吃版权啊。
只要是经典的电影,就不愁吃不到版权费。
有了这些摄影设备,还有影音制作型梦境空间,自己拍电影的成本可以做到极低,拍摄速度可以奇快,效果却可以做到极高,简直堪称性价比之神。
要知道,好来坞大片的经费,几乎六成都是特效。
而曹志强有了这个影音空间,等于把这部分钱给省了,而且效果还更好。
甚至是,自己可以在这里好像玩游戏一样,制作纯粹的动画片,那就更不容易露馅了。
不过这样的话,只在国内搞是不行了,要分散投资,分散搞公司。
只有在全球多个地方搞特效分部,再搞个保密协议,这样一来,特效的问题才不容易穿帮。
所以在前期,还是要压住内心的小激动,低调低调再低调。
算了。想到这里的曹志强微微一笑。
反正都已经给北影投了十万块,电影就继续拍吧,就当是做实验了。
不过既然钱是我出,设备我出,人是我出,特效也是我出,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所以这部试水性质的戏,我要自编自导自演,全都要!
至于徐导,嗯嗯,就让他当个副导演吧,替我查遗补漏。
想必他也是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