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什么晚,一点也不晚。”曹志强微笑道,“别忘了,这个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确实是红光机械厂,但还有个主管单位啊。
主管单位是出版局,而出版局的局长跟我很熟,他们看的面子是我以及我背后的大领导,可不是红光机械厂。
毕竟出版局跟机械厂,那是两个系统,你说是吧?
再者说,这个出版社现在之所以能赚钱,那还不是因为有我么?
没了我,这个出版社有啥用?
不说全国,就说这北平城,有多少个出版社?几十家得有了吧?可真正能赚钱,赚大钱的又有几个?
甭管他们是不是要来抢班夺权,但没了我的红光出版社,也就没有了利用价值。
而我只要在这里一天,一切就都还是我说了算。
因此,你的顾虑都是没必要的。
只要我在这里,只要这里还是我说了算,那他们来多少人都没用,相反,他们这些人来了后,咱们确实更正规了,日子也过的更好了不是么?
别的不说,打扫卫生这些,不就不用你们干了?”
的确,自从红光机械厂派出大量行政人员入驻红光出版社之后,别的先不说,至少这个内勤卫生等问题,都由他们包了。
也就是说,今后再也不用余德利这些人,去排什么值班表,轮流打扫卫生了,那些行政科跟财务科的人就全包了。
此外,因为财务科的人手充足,一些公费报销的速度也快了许多,尤其是一些免费发茶叶的小福利,更是让大家十分开心。
还有,那些资深会计跟出纳,确实都是精英,来了没两天,就把原先的账务查了个遍,还把金库里的存款清点完毕,最终确定,账务确实存在问题,其中有高达伍万元的巨额亏空!
当这份巨额亏空的情况报上去后,直接就转交给关押牛淑芬跟周怀恩的有关部门,再由警察对此重点审讯。
本来只是偷情,现在又加上经济犯罪,这可是真正的大桉,已经不是一个派出所能做的了。
于是乎,北平市公安局接手了这个桉子,并且派出了资深干警去进行审讯。
在资深干警的审讯下,当然还有确凿的证据面前,牛淑芬跟周怀恩都乖乖交代了。
据他俩的交代,说这这笔钱是他们私自偷拿的,都偷偷拿去放债了,其中牛淑芬个人放债三万元,周怀恩放债两万元,加起来正好伍万元。
不管是五万块,还是两万三万,在这个时代来讲,都属于数额极其巨大的经济犯罪。
也就是认罪态度良好,要不然,恐怕枪毙都有可能。
既然事实清楚,接下来就好办了。
因为私下放债本身就是违法,不管是放债人还是借债人,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于是乎,警察根据牛淑芬以及周怀恩提供的名单,直接上门抓人,一抓一个准。
由于时间还短,所以这笔钱大部分都追了回来,有些追不回来的部分,则封查借债人的个人财产,比如房子、电器、家具等等,准备合法拍卖后,再把拍卖所得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损失的那五万块钱,其实都可以追回来,无非需要点时间而已。
没办法,谁让那些借钱的人都是京城本地人,且都有家有业呢。
要是外地的人,那就不好追账了。
当然了,话说回来,真要是外地人,那牛淑芬跟周怀恩也不敢借钱给人家啊。
毕竟这时期的私下放债本就是违法,一般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才会借钱给人,否则一般人不会借的。
其实后来曹志强才知道,原来牛淑芬跟周怀恩借出去的钱,基本都是他们的亲戚,而这些人借钱,都是用来开杂货店或者小饭馆的。
也就是说,那些人借这些钱,也只是想要做个小本生意而已。
毕竟这时期民间个人想要借钱做生意,那真的是千难万难,毕竟银行不放款给个人。
所以这时期能开饭馆做生意的,真正都是大款才行。
本来呢,如果那些人真能靠着这些钱开起饭馆来,按照这时期的情况,应该都会很快赚到第一桶金。
因为这时期开饭馆,真的是一本万利,只要别太难吃,基本没有赔本的。
可问题是,他们私下借钱本就是违法,而且借的钱还是赃款,这就构成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