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曹志强就觉得张前进这人有点不对劲。
只是那时候吧,他以为这只是个小事儿,稍微应付一下就行了,也就没往深里想。
然而,保卫科的那个曾科长,竟然想借此机会捞一笔好处,而且做人明显没有底线。
自己好说歹说,才暂时打消了对方的企图。
但如果不能说服张前进这边的人配合,或者说,不能让张前进这边的人拿出点好处费,或者叫赎身费,那曹志强的那个法子就行不通了。
所以曹志强才过来单独找张前进聊天,先来扮白脸。
只不过,如今再次看到张前进的表现,曹志强忽然觉得不对劲了。
因为怎么看,这个张前进都不像个当头儿的,大概率只是一个类似影子武士一样的人,是被推出来顶雷的,或者只是个小头目。
真正说了算的话事人,应该另有其人,甚至可能都不在这里,而是在沈振华的身边,监视沈振华!
没错,这么一想,整个事情一下就明朗化了。
仔细一想,一个跟沈振华认识才不到一天,就能随便把一半定金交给沈振华,然而第二天一早,就拉上一票人,毫无防备的开着三辆进口五十铃,来这里拉货?
这也太草率了吧?
之前来这里之前,曹志强可是问过印刷所的库管员,知道这些人这次拉的货,数目是足足四万套!
一套书的重量,是158千克,四万套书,就是632吨!
三辆载重八吨的五十铃来拉货,等于每辆车都严重超载。
至于价格,一套书的批发价是八元。
如果先交一半定金,那么一套书就是四元钱。
这样算下来,四万套书,只是定金就是十六万!
十六万啊,在这个时期,这绝对是一笔大数目!
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怎么可能轻易拿十六万给对方,还一点不防备的?
不客气的说,万一沈振华是骗子,拿着十二万块钱立刻跑路的话,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再者说,这么一笔钱,人家要是真的提前给了,沈振华也提前拿到了,不可能不提前通知曹志强。
而且沈振华在电话里说,是昨晚的时候就给了定金,那这笔定金肯定不是转账,只能是现金。
十六万的现金,按照十元最大面额算,那得多大的数目,用多大箱子盛放啊?
沈振华除非拿钱跑路,否则第二天一定是先拿钱去出版社入账,这是原则问题。
可沈振华既没有第一时间这笔钱拿去出版社入账,也没有跑路,而是继续呆在新华书店王府井店,这特么就很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