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被派驻到海外的民兵将士,全部都可享受军方发放的特别津贴,最高甚至可达本地服役收入的两倍以上,并且有多次海外服役经历的人员,也享有职位升迁方面的优先待遇,这些措施也大大地提高了民兵们对派驻外地服役的积极性。因此当军方在内部宣布将调派某连到珠江口据点驻防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多的争议,被挑中那个连的民兵们反而显得十分兴奋,因为哪怕只是三个月的驻扎期,他们将获得的特别津贴至少能当一个月的军饷了。如果在此期间有另外的作战任务,那么还会有额外的收益。
自从安南战役结束之后,民团上上下下都已经意识到了打仗带来的好处。虽然在此过程中也有人死在了战场上,但相比所取得的战果,海汉民团的伤亡率在这个时代来说简直就是低得惊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战后所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战争红利,才是大家瞩目的焦点。在军方宣布了这次的调动令之后,军中已经有人在开始猜测,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什么仗可打了。
相比红红火火的胜利港地区,远在胜利港以北数十里之外的两河流域却显得越发地冷清。这地方原本就没有太多居民,连成规模的村落都没有,只有一些自行来此开荒的散户居住。自从一年之前海汉人在胜利港开埠以来,也有一些人听说海汉人给劳工的待遇极好,陆陆续续迁去了胜利港最后入了归化民籍贯。这方圆十几里,最后就剩下稀稀拉拉二十多户人家居住。当然对这些留下来的人来说,本地居民减少并不见得是坏事,这样他们能够占有的土地就更多了——尽管这些土地都并未在崖城官府登记过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还算不上合法的私人财产。
从三月开始,本地已经为数不多的居民们慢慢感到自己的好日子似乎也快要到头了,胜利港那边的海汉人派出了好几支工作组,劝告他们迁离这里。如果愿意去胜利港做事的将优先雇佣,并且还能“适当地”对征用的耕地进行一点补偿。当然对于不愿意合作的人,海汉人的态度就没那么和蔼了,直接给出了搬离期限,并声称到期不搬者后果自负。
这些散居的民众根本没有能力与武装到牙齿的海汉民团进行对抗,也没有什么背后的势力能支持他们跟海汉人做对,因此绝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屈从,迁往胜利港加入到海汉人控制的社会体系中。也有极个别的顽固分子并不打算离开这里,仍然对工作组的警告置若罔闻。他们显然没有意识到,海汉人组织的民团并不仅仅是用来吓人的。
四月二十八日清晨,一支民团部队从三亚内河港附近的临时营地出发,向着两河上游徒步前进。这支民团部队的主力便是近期将会派驻到珠江口的胜利港独立营第四连,连长名叫陈一鑫,差几个月才满20岁,在穿越集团中算是年纪比较小的成员了,同时他也是现在军委下属的成员中最年轻的一个。
陈一鑫在穿越前并非职业军人,也没有真正入伍从军的经历,只不过是在某兵工厂读完厂办技校后内部分配的青工而已,但因为其单位的特殊性质,所以陈一鑫顺理成章就成为了当地的预备役民兵,并且也像模像样地在业余时间接受过近一年时间的民兵训练。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了穿越集团的消息之后,便十分积极地参与了进来,面试一过就办了辞职手续带着微薄的几千块积蓄跑到广州入伙。当时几名主事的执委都认为这个小家伙应该是穿越小说看太多有点走火入魔的节奏,但既然穿越行动都是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陈一鑫又表现出了极为积极的态度,筹委会也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他的加入,于是他最终得偿所愿,留下来参加了行动。
以专业技能来说,陈一鑫去机械加工部门远比进入军警系统更为合适,毕竟好歹也是学过几年的专业技能。至于他那点业余性质的民兵资历跟军警部的同事们相比就简直如同一张白纸,在军队里待着也是个小透明,如果去生产单位反倒是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成为技术骨干。
但陈一鑫在内部分配工作时坚持要到军警部就职,哪怕是当个普通小兵也行,最终执委会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进了军警部。军警部第一批学员结业的时候,陈一鑫连个军官的实职都没捞着,只有一个空头军衔而已。到第二批学员结业的时候,陈一鑫才有幸当上了排长——前面还挂了“实习”两个字,也足见军方高层对他的个人能力缺乏足够的信任感。
不过陈一鑫自己倒是很沉得住气,没有表现出沮丧或不安的情绪,而这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最后终于也为他带来了表现的机会。在远征安南的战役中,陈一鑫作为排长在战场一线参与了数次战斗,并且比较好地完成了指挥部的作战任务。虽然没有荣立个人军功,但其表现却被军方上层看在眼中,在周年庆之前就将他内部提升为连长。
当然这个提升多少也有些不得已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当时军警部分家已成定局,分家之后军方的人员立刻就减少了近一半,再除去吴卓、项持南这类挂着军方头衔的技术人员,可以在军队内充当中高层指挥官的人已经不太多了。陈一鑫虽然资历差了一点,但穿越之后的表现可圈可点,基本上也没什么可以挑错的地方,于是就这样被军委提拔为连长。
升迁之后没到一个月的时间,陈一鑫便再次被委派了任务,将会在近期率领所属连队到珠江口据点驻防。这个任务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在陈一鑫看来,却是又一个绝佳的立功机会。不过在那之前,他首先得要完成执委会布置下来的任务,对三亚两河流域上游的待开发区域进行清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