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不要喜欢我 巫子是鬼 878 字 9个月前

我把甜品打包好,还额外赠送了圣诞帽和苹果。李楸没有立刻离开,他给我一张打印的二维码,“这个是我们城市马拉松的群聊,感兴趣的可以加一加。”

“不了。”我说:“我不会跑步。”

“是吗?”吴歌凑上来,“那次你不是跑得蛮快的吗?”

他指的是那次于言言以为忘给顾客零钱的乌龙事件。

事已至此,我猜李楸会提到明年一月十号的半马比赛,我只能先堵住他的嘴,无奈说道:“我不能跑,我右腿有旧疾。”

李楸一愣,神色慌张。

我面不改色地撒谎,“骑单车不小心摔的。”

他松一口气,却转头把二维码给了吴歌,“我们市明年一月十号有一场半程马拉松比赛,我们志愿者这边打算向你们店订购一部分甜点,到时候负责人会联系你。”

吴歌大方地收下,送走李楸后他把二维码给我,意味深长地说:“你是主厨,你去加。”

说得好有道理,完全没理由拒绝。

无奈收下二维码,等林昕来了让她自己加吧。没想到林昕来了知道此事后嫌麻烦,把这事交给我决定。

是不是我的错觉,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被套路得明明白白?

我确实有些动摇,毕竟我现在依旧喜欢长跑,那种痛苦之后的畅快I感是任何运动都无法比拟的,我曾经享受这个过程,不论是短跑还是慢跑,亦或者只是单纯的跑步,我都喜欢。

当初跑步的记忆依旧留在体内,按理来说那些细胞应该渐渐变成死亡细胞中的一部分,被人体分解代谢出去,直到新的细胞完全替代。

我本该忘记的。

可时至今日,我仍旧记得跑步的感觉。在我第一次奔跑时,全身的细胞在叫嚣着,带动着心脏血液一起欢腾。连着大脑都会分泌额外的多巴胺,整个身体都在喊着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