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只在砸第一下的时候收手就好了,可惜没有后悔药。
现在的他慌乱极了,不能慌,不能慌,在心里不断的催眠着自己。
这件事一定不能被人发现!
环顾四周,偏僻的路段根本没有摄像头,想着不远处的下水道,李明轩心里有的主意。
就这样,在他的操作下,将流浪汉的尸体扔进了下水道。
他的大衣以及一些沾染了血迹的物品,扔到了垃圾堆。
用来砸人的石头被他扔在一边。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也在帮助他,这场大雨整整下了两天,血迹早已被冲刷干净,完全没有留下李明轩的半点痕迹。
天晴了,他的心情仿佛跟着阴霾放晴。
接连好几天过去,压根儿没有人发现流浪汉不见了。
最近几天,李明轩吃的还挺滋润。从流浪汉那里,搜刮了好几百块钱,没想到这个人还挺有钱的。
这一天,李明轩给自己买了一瓶最便宜的酒。
配着花生米,吃着猪头肉,喝着酒倒是挺惬意。
但是想到白天那个人,自己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了,直到现在,自己的手还隐隐作疼。
原因无他,自己在街上乞讨,可能是自己挡了人家的路,那个男人竟然用鞋踩自己的双手。
在这个贫民窟,看到那样身着华贵西服的人,很是难得。
现在想来,那人说不定只是买了A货,来这里装13。
也是,如果真的是有钱人,怎么可能会来这个地方,又怎么会跟他一个乞儿过不去。
不知不觉,李明轩已经完全代入了,他现在已经能适应乞讨的生活了。
酒喝的正尽兴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两百块钱,还拿手机给他看,问他认不认识照片上的女人。
这不是巧了吗,这女人化成灰自己都认识,怎么可能忘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