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我要宣布一个消息!我要回家探亲!该死的布鲁克林!我已经很多年没回去了。
祝福我!”
“哦!该死!我就知道!你小子果然是布鲁克林出来的!你这个烂屁股!”
酒吧里响起咒骂声,和一片酒杯碰撞的声音。
“当心哪儿的小瘪三,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知道天高地厚!”
酒吧里的酒杯叮铃啷当的响着,咒骂声和祝福声混在一起。
史蒂夫笑了,他在这一刻才觉得这儿和哈尔滨没什么区别。
·····
布鲁克林,起初是由六个荷兰人建立的村庄,后来当过一段时间的农场。
在上个世纪,这儿的人口构成相当单一。
没有黑人没有亚裔没有印第安人,甚至都没有多少荷兰人以外的白人。
这儿一度被誉为整个纽约的犯罪天堂,地位就像是墨西哥对美国一样。
布鲁克林既是纽约的后花园,同时也因为承接了大量基础行业,导致了人员素质的低下。
大迈克那句你是个该死的种族歧视者并不是空穴来风,最多只能算是一些刻板印象。
没人知道纽约人一天要吃掉多少蔬菜,反正布鲁克林所有的土地都用来从事农业了。
史蒂夫从来没有想过离纽约这么近的地方还能有片农场,说不后悔那是假的。
“你好啊,你看起来不像是我们这里的人啊。”
老白人带着牛仔帽站在史蒂夫身后,他扛着一把杠杆步枪,骑着一匹黑色的老马。
典型的老牛仔。
史蒂夫抬头看着他,那人背对着太阳所以史蒂夫眯起了眼睛。
“我是你们这儿的人,只不过我太久没回来了,你知道的足足半个多世纪那么久。”
“呵呵,我喜欢你这种满口跑火车的性子。不过我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你,因为我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你。
我半个世纪前就住在这里了。”
“那还真是件悲哀的事情,我确实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不过现在你看,我是个外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