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上个世纪的那帮嬉皮士。”
托尼从自己打造的铁甲中挣脱了出来,有些疲惫的盯着史蒂夫。
这个时刻一定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落魄时刻,高级定制的西装沾了油污和尘土,脸上的胡茬杂乱的堆在一起。
此时他看起来活像是在经济危机中失业不得不去街上要饭的股票经纪人。
“所以,你真是史蒂夫·罗杰斯?那个美国英雄?”
“·······”
史蒂夫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坐在弹药箱上。
火光在他的脸上跳跃,让他看起来就像是半个世纪就该死掉的幽灵。
“我倒情愿自己不是。”
史蒂夫叹了口气。
成为史蒂夫·罗杰斯,其实是件很孤独的事情。
因为你注定是属于曾经的。
你不是被施展了青春永驻魔法的王子,你没法看着自己的爱人一点点老去,仇人一点点死去。
你只是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仇人死绝、爱人老的不像样子。
全新的科技充斥整个世界,并且以极短的周期更新换代。
即便你努力适应,也还是会不停落伍。
更重要的是,你完全不知道自己还会活多久。
根据某个狗作者的认识,生命中如果缺乏死亡,那么一切都无法被定义。
这就好像在画上句号之前无论有多少个逗号,你都搞不清楚这句话到底是好是坏。
“那么,新时代对你来说怎么样?”
托尼伸手挥散了雪茄烟雾,皱着眉头说道。
“不是个好时候,这里好像已经找不到信仰了。托尼,你得告诉我,这些家伙的心里真的信仰吗?
还是说只要有钱,一切就都可以?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老了,新技术对我来说难度不大,但是新理念快要杀了我。”
史蒂夫说完话随手把雪茄扔到地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不说这些了,我们先回到那个倒霉又该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