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话 不要命的人

说罢,他手中的一柄短枪瞬间飞出,直刺这年轻死士的心口。

此刻张铁角是盲的,可他手中的铁枪却不盲。

这死士确实是盲的,却像是能清楚的看到张铁角的每一招动作。

听声辨器,寻声辨位,本就是武学中实战的基石。武者难免要在幽暗昏惑之地与敌人对峙,有时声音比影像要更可靠。

张铁角两杆枪的直径每个10cm,加起来足足有20cm,实心的枪杆子,每次刺击像极了一发发炮弹,还是挂在城邦门上足有一人多高的那种步兵炮。

相比之下,死士的这杆枪就算是用了源石材料,杆子却很细,细得就像是秋收后剥开枯叶的玉米杆。

他们两个人都看不见彼此,但在都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对于彼此武器的形制、尺寸,也是一听便知。

光是闭着眼睛以听声辨器的功夫揣摩,听见细枪破空发出的尖锐响声,张铁角就觉得自己胜算多了几分。

他是炎国津门布衣出身,跨越整个大炎来罗德岛应聘,对医疗技术和理工知识一概不知,来了,图的就是有架打,有人杀。

起初他经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人事部的干员就忙着劝退他,理由就是:

这种人,说话口无遮拦,出招更是不留余地,仗着自己有一身横练的功夫,和霸道的源石技艺,好勇斗狠敢拼命。

他不服女人,不服上司,如果不是徐乐当上了博士,还真的很难镇住张铁角。

像这样的人,若不是在大炎,换作是卡兹戴尔或是乌萨斯,也必定会死得很早。

这些事早在昨天的吵架中,已有所体现。

两杆粗粝而厚重的红缨短枪被紧紧握在他的手中。

他砸,精钢制成的墙头“砰”地甩向地面,狭窄的走廊里飞沙走石,就连隔间的玻璃也开始颤抖。

他进,独自一人,枪枪瞄准了要害,逼得死士节节后退。

他不避让,死士却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回避。

年轻的盲眼死士跟他对敌,纵然能察觉到他的招式,甚至比起一般人更灵敏,更狡猾,可他却只守不攻。

一个后撤步,避开了张铁角刺出的第一枪。

以枪尖点地,纵身略起至走廊屋顶,避开了张铁角甩出的第二枪。

直径10cm的实心生铁短枪,只要刺不中,每一招收手的间隙就会有破绽,仿佛猛烈的海潮褪去后也必然会留下白色的泡沫。

趁着第二枪收手的间隙,死士稳住身形,调整好站位,又险些躲过了第三枪。

就在第三枪回手的一刹那,死士的头一抬,黑洞洞的眼窝直盯着张铁角,甚是可怖。

他连连躲过三枪,如今已等到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