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〇章 改组武装力量;册封仪式

实际上军部对此也存在分歧,但是他们的分歧在于另一方面,即应当征发南洋地方土著还是征发朝鲜、日本的民众?

正如《战争论》所言,战争中的大量时间是没有战斗行为的。

作为复杂的集合体,战争时期双方交火、进攻、防御行动其实只占了少量时间,军队的主要时间其实都在做着行军、巡逻、侦察、反侦察、站岗、挖掩体、埋地雷、布置障碍物、装卸货物、运送物资之类的无聊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军队都要有大量辎重人员随同的缘故,尤其是布置障碍物、挖掩体、运送物资,十分耗费体力和时间,让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形机器”们来干这种活实在是浪费。

优先让士兵们休息、维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这样才能让他们最大化发挥本事。

可那些费时费力的活总归要有人来干,所以古代也好、近代也罢,打起仗来肯定是需要征发大量民夫的。

故而,比起“是否武装倭國军队”,大明军部更在意的是到时候要从朝鲜和东瀛列岛征发民夫的问题。

让阁臣和各派人士颇为意外的是,皇帝一反常态地在这种“不算顶级国是”的事情方面明确表态——

“暂不考虑大规模武装倭军,改编事宜参照《设想/平定倭国后/军队改组/疏》,不可使之装备野战重炮,少许重炮须局限于岸防炮台。”

“国事”和“国是”是两个词汇,后者特指重大政策,并非通假字,比如光绪帝的《定国是诏》。

所谓的《设想平定倭国后军队改组疏》是四年前由两名大都督府官员联合上奏的,它被作为大明执行对日防务力量改编策略的参考模板。

其计划在维持地方藩镇存在的分封制的前提下,倭国中央组建四个师团和四个旅团,均为轻步兵单位。

它们的炮兵单位为12门制,师团所属的炮兵联队只装备12门105㎜级别榴弹炮和24门75㎜级别榴弹炮;旅团的炮兵大队仅装备12门75㎜级别榴弹炮。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独立工兵大队、两个独立骑兵大队、四个独立高射炮兵大队。

这些兵马总计十万之众,构成倭国中央的陆上防御力量。

海军除现有的一些破烂老旧的玩意之外,组建一支近海防御力量,包括:四十艘小型鱼雷艇、六到八艘300吨级别的小型潜艇、二十艘猎潜艇、十艘布雷艇、十艘扫雷艇。

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岸防单位,部署在重要水道和港口,操纵岸防炮或岸防鱼雷。

至于航空兵力量,则是典型的防御性航空兵,规模拟为四百架战斗机、一百架俯冲轰炸机、一百架鱼雷机、四十架轻型双发轰炸机。

而出于平衡之道,地方藩镇亦规划有各自的独立武装,按照每县一个联队进行征募编组,同样为轻步兵单位。

日本人的“县”比较大,属于一级行政区划,总共有四十余个。

这些部队直接听命于各个地方藩镇,承担基本防御和预备役人员训练的任务。

同时因为四十几个联队的总兵力可达十四万之多,在相互牵制的同时能防止倭国中央和藩镇们的军力失衡。

本身宪政会就认同此奏疏所述的改编策略,大部分阁臣也都觉得这样处置更好。

能有更充裕的时间考验日本人的顺从程度,完全没必要现在就急不可耐地使之扩军。

到时候真有需求的话,再扩军又不是来不及,随便训练三、四个月,再花十天半个月演习一次就能开拔了,这种训练程度用于后方治安维稳也够用。

现在既然皇帝也明确表态,那就依此招办。

一事既定一事又至,眼下让阁臣们纠结的是德国人还在不厌其烦地要求对贸易的事情展开谈判。

文华殿中,几名中书舍人拿来了一叠文件,然后依次摆放在了长桌上。

余慎华扫视了一下旁边的仨人,开口道:“德国方面还是期望能恢复从前的贸易规模,他们提议经由中间商交易来规避签订的协议要求。”

“经手第三方?谁?”李光远疑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