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手扔掉烟蒂,李兵的目光有些焦躁不安,一直在扫量着人行道上的路人,试图捕捉到大强子的身影。
可看了半天,没看到大强子,忽然间一个魁梧的身体映入了眼帘,身边还跟着一个“瘦弱”的年轻人。
这人怎么有点眼熟?
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夜幕逐渐降临,相隔十几米远,他一时间还有点看不真切!
直到二人走到了五六米外的路灯下,李兵终于看清楚了。
是韩盛!
李兵先是呆愣了片刻,猛然起身,作势就要跑。
他过去一段时间一直都在留心秦轩的动态,而韩盛也陪秦轩去过一次电视台的,有记者拍到过。
虽然不知道韩盛是秦轩的执行经纪人,但韩盛在为秦轩工作,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一想到自己中午干的事情,他就下意识的心虚,怎么可能不跑。
“你跑吧!”
“等警察找上门了,看你还往哪跑!”
韩盛却是一点不慌,也不去追,高声咋呼了两声,依旧是闲庭信步的往前走着。
效果不错,听到“警察”这两个字,李兵下意识一个激灵,脚上的动作顿时就停滞了。
环首四周,看着投来异色目光的路人,猛然看向韩盛,除了恼怒,还有藏不住的忐忑惶恐!
他下午查了什么?又为什么惴惴不安?想发泄什么?
想发泄的,便是心中的恐惧!
他不懂法,但他可以查!
他查的就是自己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
从网络上的反馈来说,结果很不理想,他这不是违法,而是犯罪!
资料显示——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要求行为人捏造事实并公然散布,这些事实必须是虚构的,且散布行为必须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扩散。
虚构、捏造事实,并且在社会上公开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