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听说那大梁国的十万大军,被他们打了个全军覆没吗?”
“咱手上这点人手,都不够人家塞牙缝咧。”
罗汝才很是不服:“怕他咋咧,他们不是去云南了吗,咱再往别处去好咧!”
“再等等看,
再等等。”高迎祥耐心劝导。
“再等等,连馍馍都没得吃了......”罗汝才骂骂咧咧地走开。
他刚走开,又一个将领走了过来。
这是个年轻将领,面容硬朗,棱角分明,一双鹰眼如电,束发抹额,颇为俊朗。
一过来就给高迎祥递了一个香喷喷的兔腿。
“闯王,来个兔腿!”
“俺早上刚打,来来来,趁热!”
高迎祥也不客气,接过兔腿,一个翻身坐起,就着馍馍吭哧吭哧炫起来。
一边炫还一边说道:“沈重兄弟,现在情况怎样了?那位有消息了没?啥时候来招安呀!”
这年轻将领正是锦衣卫北镇抚司,安插在高迎祥身边的卧底百户——沈重。
由于武力出众,他很快成为高迎祥的左膀右臂。
直到李自成被收编后,才接到任务,自曝身份,让高迎祥停止劫掠翻地,猫起来等待招安时机。
高迎祥知道他的身份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非常开心。
自己是卧底混成大哥这个事,憋在心里无处述说,实在太让他难受了。
抓住沈重就是一顿诉苦。
两个人关系好得叫罗汝才心生嫉妒。
自从知道李自成被封了镇倭侯,天天在倭府吃香喝辣抱妹子之后,他就越发的期待招安能早一点到来了。
那是一天天在山上伸头盼望着,脖子都快跟长颈鹿一样长了。
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人来,罗汝才又天天地催促他出山,就很烦。
沈重宽慰道:“闯王不必着急,估摸着就在半月之内了。”
“好好好,终于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另一侧,罗汝才正在山间巡视,忽然有哨兵急急前来通报。
“罗将军!不好了!有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