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这样的。”
“参与临床实验的术前同意书,不仅需要您本人签字同意。”
“同时还需要获得您的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同意才行。”
这项规定,并不是东方医药公司故意搞出来刁难人的。
而是由无数个医院,用血淋淋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
现如今的任何一家医院,术前不但需要患者本人签字,同时也必须要经过家属签字才行。
从理论上来讲,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患者自己签个字不就行了?
但实际上,这样肯定是行不通的。
医院每条看似离谱规定的背后,都是由血泪换来的教训。
就像患者在术前清醒时,自己签了字同意手术。
可万一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哪怕一丁点的意外和并发症。
到时候患者的爸爸、妈妈、儿子、爷爷、甚至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远房七大姑八大姨……
就开始把医院病房围个水泄不通,就开始找医生兴师问罪!
我们家属都没同意,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你怎么就给做手术了?
现在出了意外,出现了后遗症和并发症,你们医院和医生都得负责到底!
一句话:赔钱吧!
这种事情在以前,几乎每个医院都会经常遇见。
直到出台了必须由家属术前签字的规定后才有所好转。
所以,现在的医院如果不是遇到那些需要急症抢救的病人。
凡是可以择期的,可以等一等的病人,一律要家属前来签字同意才行。
医药公司对于试药人的临床实验,同样也是有着相同规定。
听到工作人员说完这一切后,李招娣刚才还满是喜悦的脸瞬间就得煞白。
眼眶泛起泪水的她,嗫嚅着说道:“我……我还没有结婚,没有配偶。”
“我的父母也把我扫地出门,断绝关系了,我……我现在没有直系亲属。”